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学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529********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18民终316号 |
案号 |
(2021)皖1823执恢1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2300元,由上诉人芜湖金宇建设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泾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时间 |
2021-04-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