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佳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621********64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104民初6952号 |
案号 |
(2021)冀0104执10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罗佳伟支付原告诚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本金37363.72元并支付截止到判决之日的利息、罚息18228.19元;二、驳回原告诚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578元,由被告罗佳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3-19 |
发布时间 |
2021-04-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