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122********445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221民初2991号
案号
(2021)皖1221执8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于峰从2019年9月份起于每个月26日之前给付原告徐磊2000元,至2020年11月26日,共计30000元,余款20000元于2020年12月26日前还清;二、原、被告就本案调解完毕,双方再无任何纠纷。2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徐磊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泉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27
发布时间
2021-04-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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