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陆吉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7********30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623行审49号之一 |
案号 |
(2021)皖1623执15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对申请执行人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利自然资规监【2019】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第1项所确定的义务(1、责令15日内对取土形成的水塘进行治理,恢复种植条件)准予强制执行,由利辛县城北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时间 |
2021-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