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盛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723********20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704民初2466号 |
案号 |
(2021)粤1704执1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241211600074】。陈盛强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信用卡(卡号:6228370067965624)本金8768.39元,利息5963.08元,违约金574.17元,合计15305.64元,从2014年5月24日起计至还清时止的利息、违约金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及《收费标准》的约定计算)]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阳东支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时间 |
2021-04-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