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雷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1083********28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122民初4033号 |
案号 |
(2021)皖0122执14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5一、被告李劲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安徽肥东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撮镇支行借款本金199999.2元,截至2020年5月12日利息3884.48元,本息合计203883.68元;并自2020年5月13日起,以199999.2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2.23438‰计算利息,本清息止;二、被告雷娜、李登焕对本判决第一项借款本息及为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受理费4358元,减半收取2179元,保全费1539元,合计3718元由被告李劲、雷娜、李登焕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4-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