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孟莉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222********002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322民初419号
案号
(2021)皖1322执4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萧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团结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借款本金35914.30元、2019年9月16日前的利息12672.64元、律师费1750元及以后借款利息(以后借款利息以35914.30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17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8.15625%计算)。二、被告孟莉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58元,减半收取529元,由被告李团结、孟莉莉共同负担。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萧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29
发布时间
2021-05-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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