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春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1021********098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1022民初1263号 |
案号 |
(2021)湘1022执5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告吴春霞与被告欧荣发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二、婚生女儿欧阳芷宣、欧阳芷嫣由被告欧荣发抚养,原告吴春霞自愿承担每月1600元(欧阳芷宣、欧阳芷嫣各800元)抚养费直至欧阳芷宣、欧阳芷嫣成年止;此款自2020年8月起,每月28日前给付;三、原告吴春霞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计收100元,由原告吴春霞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宜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时间 |
2021-05-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