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米玛罗布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42329********0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藏0202民初65号 |
案号 |
(2021)藏0202执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米玛罗布向原告南木加返还120000元的介绍费,此款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被告向原告支付40 000元,第二期于2020年9月30日之前被告向原告支付40 000元,第三期于2020年12月30日之前被告向原告支付余款40 000元。二、原告南木加与被告米玛罗布就本案再无任何纠纷;案件受理费5050元,减免之后收取50元,由原告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时间 |
2021-05-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