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史万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326********1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藏0202民初136号
案号
(2022)藏0202执恢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被告史万明与原告兰敏于2018年9月3日签订的合作协议;二、被告史万明向原告兰敏支付入伙资金30000元;此款于2020年12月30日之前被告一次性向原告付清;三、原告与被告就本案再无任何纠纷。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原、被告各负担137.5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自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省份
西藏
立案日期
2022-01-25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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