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孝武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2223********44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藏0202民初700号
案号
(2021)藏0202执13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谢孝武于2021年11月30日之前一次性向原告达娃欧珠支付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的房屋租金共计252,000元;如被告不按期支付房屋租金,则被告于2022年1月1日将租赁物返还给原告。二、双方就本案再无任何纠纷。案件受理费3100元,减半收取后由原、被告各承担775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省份
西藏
立案日期
2021-12-06
发布时间
2022-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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