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孝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223********44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藏0202民初700号 |
案号 |
(2021)藏0202执13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谢孝武于2021年11月30日之前一次性向原告达娃欧珠支付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的房屋租金共计252,000元;如被告不按期支付房屋租金,则被告于2022年1月1日将租赁物返还给原告。二、双方就本案再无任何纠纷。案件受理费3100元,减半收取后由原、被告各承担775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21-12-06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