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123********33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122民初5774号
案号
(2021)皖0122执11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肥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准予原告汪蔼琳与被告周扬离婚;二、婚生女周思语由原告汪蔼琳抚养至独立生活时止,被告周扬自2020年4月起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1200元,限于每年的6月20日前、12月20日前两次履行;三、驳回原告汪蔼琳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汪蔼琳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肥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2-01
发布时间
2021-05-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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