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021********61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004民初1059号 |
案号 |
(2021)皖1004执1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利所欠原告吴少明(因合伙开办黄山昊天物流有限公司清算后的债务)10万元,于2019年底前支付1万元,于2020年、2021年、2022年的每年年底前各支付3万元;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1800元,由原、被告各负担9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时间 |
2021-05-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