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县宏翼轮胎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51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133民初2242号 |
案号 |
(2019)冀0133执5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赵县宏翼轮胎销售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佳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款本息共计454432元(利息按本金258200元,月利率2%已计算至2018年7月22日,以后的利息按本金258200元,月利率2%计算至还清本息为止);二、被告刘力华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116元,由被告赵县宏翼轮胎销售有限公司和刘力华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5-15 |
发布时间 |
2019-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冀0133执582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15 |
执行法院 |
赵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462548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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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力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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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赵县赵州商城西门308国道东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