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为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124********11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124民初7938号 |
案号 |
(2019)湘0124执22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乡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告叶远雄与被告张为民、长沙市琛都电子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一致确认被告张为民、长沙市琛都电子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欠原告叶远雄工资96 800元,此款由被告张为民、长沙市琛都电子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3日前付清;二、如被告张为民、长沙市琛都电子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第一项的约定履行,则被告张为民、长沙市琛都电子设备销售有限公司需以欠付的工资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从2018年12月24日起支付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2220元,减半收取1110元,由被告张为民、长沙市琛都电子设备销售有限公司负担(已由原告垫付);四、双方无其他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乡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05-14 |
发布时间 |
2019-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