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东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826********00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826民初3092号 |
案号 |
(2021)皖0826执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松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张东华所欠陈六平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自2019年8月19日起至该款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自愿分别于2020年12月30日前、2021年4月30日前各归还本金20万元及相应利息(息随本清);二、双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未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900元,由陈六平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松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