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东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826********00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826民初3092号
案号
(2021)皖0826执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松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张东华所欠陈六平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自2019年8月19日起至该款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自愿分别于2020年12月30日前、2021年4月30日前各归还本金20万元及相应利息(息随本清);二、双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未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900元,由陈六平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松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04
发布时间
2021-0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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