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连云港广福发食用菌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79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724民初4765号
案号
(2021)苏0724执4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灌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连云港广福发食用菌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3付原告李兴荣10万元及利息(10万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立案时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利率从2014年8月24日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28元,减半收取2564元,由被告广福发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广福发公司在兑现上述款项时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5128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向本院或者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灌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2-19
发布时间
2021-05-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东路(现代农业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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