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省朝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0494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皖0722民初2585号
案号
(2018)皖0722执4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省朝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归还原告安徽省宇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950万元,并从2016年1月19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日0.5‰支付违约金;二、如被告安徽省朝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未能按上述第一项规定履行义务,则原告安徽省宇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被告枞阳县腾辉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即:房地权证枞阳字第00041811号、00041812号1410.96平方米的房屋及其枞国用(2015)第0523号9100.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5188元,由安徽省朝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枞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8-04-18
发布时间
2018-1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皖0722执467号
立案日期
2018-04-18
执行法院
枞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9595188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汪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762704941343A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陈瑶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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