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22********00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221民初10023号 |
案号 |
(2021)皖1221执8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冻结被告陈梅、祁朝阳的银行存款50000元;查封被告祁朝阳位于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东路241号京九商城19#楼504室(房地权证阜字第2012000044号)房产一套。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时间 |
2021-05-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