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湛江麻章广弘物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49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811民初92号 (2020)粤08民终2444号 |
案号 |
(2021)粤0811执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唐金娥、戴树华与被告湛江麻章广弘物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继续履行。二、被告湛江麻章广弘物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逾期交房的违约金85019.46元给原告唐金娥、戴树华。如果被告湛江麻章广弘物业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962.75元,由被告湛江麻章广弘物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5-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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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阮方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811764900957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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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湛江市麻章区金康路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