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1********82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221刑初593号 |
案号 |
(2021)皖1221执12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4一、被告人郭红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第二日起三十日内缴纳。)二、追缴被告人郭红违法所得70520.6元,并上交国库(已履行300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2-24 |
发布时间 |
2021-05-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