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502********00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马民一初字第00040号
案号
(2021)皖05执4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冻结被告当涂县昌平矿业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宝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陈平、黄子华、黄辉在有关金融机构的存款75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二、对被告当涂县昌平矿业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宝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陈平、黄子华、黄辉的到期债权及收益,相关单位予以停止支付。如需支付,由本院予以提存。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3-12
发布时间
2021-05-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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