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当涂县皖南彩砖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405********670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521民初3473号
案号
(2021)皖0521执2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当涂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当涂县皖南彩砖厂、马鞍山市广立方彩砖有限公司、侯广青、孙春霞、候广东、吴小妹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归还原告吴高高借款1130000元、利息504260元,计1634260元,并自2020年9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以余欠借款本金为基数,分别按照月利率1.2%、1.3%计付相应的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754元,由六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当涂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08
发布时间
2021-05-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侯广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217255446704
登记机关
当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镇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