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521********44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521民初744号 |
案号 |
(2021)皖0521执8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当涂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高强所欠尚定顶借款99300元,分别于2021年2月10日归还25000元,2022年1月30日归还35000元,2023年1月20日归还39300元;并自2022年2月1日起,以743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给付利息至实际还清为止。二、本案保全费1013元、保费500元、诉讼费1141元合计2654元,高强于2023年1月20日之前给付尚定顶。三、高为忠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若高强、高为忠未按上述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尚定顶可就未实际履行数额一并申请执行。五、尚定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六、双方当事人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141元,由原告尚定顶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当涂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时间 |
2021-05-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