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明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723********13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1704民初1479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粤1704执3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240213600224】。一、执行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信用卡(卡号:6259960413796111)透支本金12722.91元,利息1089.67元,违约金723.6元,合计14536.18元及支付从2020年5月2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产生的利息及违约金[上述利息、违约金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和《收费标准》的约定计算]。二、执行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信用卡(卡号:6259989439230136)透支本金7597.99元,利息613.28元,违约金430.97元,合计8642.24元及支付从2020年5月2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产生的利息及违约金[上述利息、违约金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和《收费标准》的约定计算]。三、执行被执行人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执行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受理费190元。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2-24
发布时间
2021-05-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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