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成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502********3236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0591民初1739号
案号
(2017)鲁0591执9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侯国兵偿还原告杜宇借款本金179万元及自2016年11月21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息千分之十九计算),于2017年6月20日前全部还清,直接汇入原告杜宇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辛镇支行6213966600024931账户内;二、被告山东城江焊业有限公司、山东威迪车轮有限公司、吴爱玲、肖宏伟、成兵对上述第一项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本案案件受理费11672元、律师代理费30000元,由被告侯国兵于2017年6月20日前一并支付原告杜宇,直接汇入原告杜宇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辛镇支行6213966600024931账户内;四、本案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本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7-11-01
发布时间
2017-1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7)鲁0591执988号
立案日期
2017-11-01
执行法院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831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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