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潘尚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222********007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222刑初9号、(2020)皖02刑终261号
案号
(2021)皖0222执146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繁昌县人民法院、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撤销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皖02刑终385号刑事判决主文第二项中的宣告缓刑二年部分;二、被告人汪承林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八万元,违法所得四十七万元予以追缴;三、被告人章亿发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四万元,违法所得十万三千元予以追缴;四、被告人张典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五、被告人章华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违法所得一万七千元予以追缴;六、被告人潘尚杰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与前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违法所得八万元予以追缴;七、被告人韩少君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四万元,违法所得十万元予以追缴;八、被告人冯汉勇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繁昌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5-24
发布时间
2021-05-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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