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余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522********51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1321民初373号 |
案号 |
(2021)湘1321执4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双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余勇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中心支公司款项59000元,并将款汇入双峰县人民法院在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峰县支行开户的标的款账户上(账号为:7603 0311 00000 1275)。并注明本案案号。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80元,由被告余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双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时间 |
2021-05-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