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1026********59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1026民初1248号 |
案号 |
(2021)湘1026执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汝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何金华只要求被告何飞、欧方方偿还欠款本息 50 000元,被告何飞、欧方方亦表示同意。二、对第一项中的50 000元,被告何飞、欧方方在2020年8月31日前偿还20 000元给原告,余款30 000元在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如被告何飞、欧方方未按期支付,原告何金华有权就全案申请强制执行。三、按照上述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后,本案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清结。四、本案案件受理费1 856元,减半收取计928元,由被告何飞、欧方方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汝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