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狄云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1********447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221民初6636号
案号
(2021)皖1221执4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狄云飞欠原告陈保磊借款15000元及利息975元(利息从2019年7月1日按年利率6%计算至2020年8月1日),合计15975元;被告狄云飞于2020年8月30日前付5975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付10000元。逾期不付,仍按年利率6%支付逾期利息。二、原告陈保磊自愿放弃其他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50元,由原告陈保磊负担350元、被告狄云飞负担100元。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泉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5-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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