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狄云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1********44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221民初6636号 |
案号 |
(2021)皖1221执4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狄云飞欠原告陈保磊借款15000元及利息975元(利息从2019年7月1日按年利率6%计算至2020年8月1日),合计15975元;被告狄云飞于2020年8月30日前付5975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付10000元。逾期不付,仍按年利率6%支付逾期利息。二、原告陈保磊自愿放弃其他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50元,由原告陈保磊负担350元、被告狄云飞负担100元。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5-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