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贾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1********06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221民初10888号
案号
(2021)皖1221执14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贾飞欠原告喻佰全借款300000元,于2021年2月10日前偿还100000元;于2021年7月10日前偿还100000元;于2022年1月10日前偿还100000元。逾期还款剩余本金,从2020年3月11日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利息。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260元,由被告贾飞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泉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3-09
发布时间
2021-05-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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