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纪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622********0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621民初1428号 |
案号 |
(2021)皖1621执12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涡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纪勇、丁文龙、马号、葛启虎自愿于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冯书军500000元,于2019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冯书军5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冯书军500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冯书军50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冯书军50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冯书军500000元,以上六期所偿还的欠款均应按月利率1%支付利息;二、如上述任何一期款项不能按时偿还,则应按月利率2%支付相应的利息;三、本次纠纷就此了结,原、被告各方其他无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0800元,减半收取15400元,由被告纪勇、丁文龙、马号、葛启虎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涡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3-15 |
发布时间 |
2021-05-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