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闫路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128********707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226刑初674号
案号
(2021)皖1226执3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颍上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闫路海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14日起至2025年1月13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完毕)二、被告人万亮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完毕)三、被告人吴传令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完毕)四、责令被告人闫路海将其违法所得的18.2万元返还给被害人胡某。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32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颍上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5-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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