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文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922********72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922民初2150号 |
案号 |
(2021)湘0922执恢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桃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文华偿还原告蓝芬借款本金20000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蓝芬其他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文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桃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5-25 |
发布时间 |
2021-05-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