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潘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125********019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125民初1513号
案号
(2021)皖1125执17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定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潘飞欠原告李仁铁借款本金38000元,于2020年5月31日之前给付10000元,于2020年7月30日之前给付28000元。二、如被告潘飞未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应当支付原告李仁铁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利息以实际欠款为基数自2020年4月8日起按照月利率1%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且原告李仁铁有权就下欠所有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定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5-17
发布时间
2021-05-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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