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伍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524********54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1025民初658号 |
案号 |
(2021)湘1025执2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伍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郭孟维借款本金 6 472元,支付违约金1 000元,合计7 47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伍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时间 |
2021-05-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