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盖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522********18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591民初1867号 |
案号 |
(2021)鲁0591执恢3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盖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乔树芳借款本金94000元、利息44252.05元及自2020年4月1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借款本金94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6-02 |
发布时间 |
2021-06-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