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洪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3********19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225民初496号 |
案号 |
(2021)皖1225执23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杨洪强退还原告李俊杰保证金10000元,并赔偿原告李俊杰损失15000元,合计25000元;分期于2021年4月1日前付10000元、于2021年6月1日前付15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650元(原告已预交1355元,因原告减少诉讼请求本院退还原告诉讼费705元),由原告李俊杰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时间 |
2021-06-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