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30********90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623民初946号 |
案号 |
(2021)皖1623执28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江南于2020年6月25日之前返还安徽利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5万元、2020年7月25日还5万元、2020年8月25日还5万元、2020年9月25日还5万元及清结全部借款利息(利息以实际欠款为基数,期内按年利率9.9%计算,逾期按年利率14.85%计算,至全部借款清结时止);二、被告葛大雷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323元,由被告江南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5-12 |
发布时间 |
2021-06-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