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523********07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822民初2479号 |
案号 |
(2021)皖1822执15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德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唐成自愿偿还原告郑倚豪欠款28000元整,自2020年9月份起于每月20日前支付2000元直至所有欠款付清为止,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若被告唐成未按期足额支付原告郑倚豪上述任一笔款项,则剩余款项按月息一分计算至欠款清偿之日止,原告郑倚豪可就所有未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2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唐成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时间 |
2021-06-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