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922********68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922民初2169号 |
案号 |
(2021)湘0922执2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桃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江县支行与被告张拓、周丽签订的《个人消费贷款及担保合同》。二、由被告张拓、周丽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江县支行借款本金116475.9元,利息2673.21元,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1200元,合计120349.11元。2020年7月21日起的利息,按照约定标准计算到借款实际付清之日。三、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江县支行对被告张拓、周丽抵押的共同所有的房屋(桃房权证桃花江镇字第715003537号)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06元,减半收取1353元,由被告张拓、周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桃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05 |
发布时间 |
2021-06-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