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解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24********12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323刑初517号 |
案号 |
(2021)皖1323执15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解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12日起至2022年11月20日止。羁押折抵刑期21日。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5-07 |
发布时间 |
2021-06-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