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饶县昌达油品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60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591民初1956号 |
案号 |
(2019)鲁0591执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程俊福、张曙玲于2018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借款本金2253500元、利息4900.37元、罚息91691.06元(计算至2018年7月2日)、律师费4000元及自2018年7月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罚息、复利(罚息以借款本金22535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0525%计算;复利以欠付利息4900.37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0525%计算);二、被告张文生、杜孟国、董云英、东营广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广饶彤鑫工贸有限公司、广饶县昌达油品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1-09 |
发布时间 |
2019-04-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鲁0591执73号 |
立案日期 |
2019-01-09 |
执行法院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366907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程俊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523586059498P |
登记机关 |
广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饶县陈官乡黄家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