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东方曼商用车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8827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0591民初390号
案号
(2018)鲁0591执12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山东迈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山东东方曼商用车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前退还原告山西江海兴商贸有限公司保证金150000元;二、若逾期未能偿还保证金,被告山东迈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山东东方曼商用车有限公司另行支付原告山西江海兴商贸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式:以15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两倍支付至付清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为1650元,由被告山东迈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山东东方曼商用车有限公司承担,于2018年9月30日前一并支付给原告山西江海兴商贸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8-11-01
发布时间
2019-02-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鲁0591执1247号
立案日期
2018-11-01
执行法院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5165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朱金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5006882741052
登记机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3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