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陶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01********10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322民初495号 |
案号 |
(2021)皖1322执8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陶飞自愿于2021年2月6日前给付原告刘凡成17650元,原告刘凡成表示同意,本案再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41元,减半收取121元,由被告陶飞承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协议上签名或者捺印,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3-10 |
发布时间 |
2021-06-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