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金成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125********38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125民初3141号 |
案号 |
(2021)皖1125执8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定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金成勇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崩文化货款105300 元 , 并 自 2 0 2 0 年6月17日起,以1053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定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时间 |
2021-06-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