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祁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0522********1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124民初4328号
案号
(2021)皖1124执5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全椒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陕西天宝源实业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安徽宜通塑业有限公司货款86570.2元,分三期给付,2020年11月30日给付2万元,2020年12月30日给付3万,下剩款项于2021年1月30日付清;二、被告法定代表人祁峰自愿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案件受理费调解减半收取982元,保全费886元,合计1868元,由被告陕西天宝源实业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全椒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2-02
发布时间
2021-06-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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