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穆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02********16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502刑初215号 |
案号 |
(2021)甘0502执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穆斌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合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与原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合并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4月20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穆斌退赔王婷经济损失12257.5元,退赔杨萍经济损失13615.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