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尹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224********36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224民初608号 |
案号 |
(2021)湘0224执3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茶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尹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曾春金借款10000元;二、驳回原告曾春金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6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尹辉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茶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时间 |
2021-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