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水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821********17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湛中法民一终字第534号 |
案号 |
(2021)粤0883执恢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湛江中院的(2014)湛中法民一终字第534吴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该调解书:被执行人许金华、许水莲于2015年5月31日前偿还84000元;2016年5月31日前偿还84000元。利息以欠款额从2014年8月1日起计至还清日止。本案受理费2693.25元由被执行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吴川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20 |
发布时间 |
2021-06-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